办证指南

  • 发布时间:2020-11-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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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退证相关规定:

1.自助办证读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免押金办理;

2.尚未有身份证的小读者需持户口本到人工服务台免费办理条码借书证;

3.年满六十周岁(凭身份证)的老人、部队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办卡优先办理。

4.每张读者证一次可借图书2册,每册图书金额不超过50元,工具书、杂志、报纸只供内部阅览使用,不提供外借;

5.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免滞纳金,逾期还书需到人工服务台处理。一年内逾期三次以上(不含三次)属不遵守我馆借阅规定,本馆有权暂停使用借书证。

6.办理退证须携带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借书证无图书借出记录的情况下,到人工服务台处理,原交押金50元办理的借书证办理退证可退还押金50元。


  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规定:

1.读者借阅时须当面检查原书,若发现破损、缺页、涂污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2.图书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赔款;

3.图书正文被污损较少的按图书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图书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图书原价赔款;

4.图书丢失,可赔偿原图书;不能赔偿原图书的,按图书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图书,可凭收据退款;

5.珍贵图书、绝版图书污损、丢失,视图书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蕉岭县图书馆丘成桐国际会议中心分馆